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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卖菜不许开“美颜” 生鲜灯年底将被禁用


(资料图)

生鲜灯年底将被禁用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8月25日上午,记者在信州区八角塘中心农贸市场看到,生鲜类的摊位上都悬挂着带有红色灯罩的“生鲜灯”,灯具内部布满小灯珠,照射出红色的光。在灯光的“美颜”下,摊位上的猪肉显得格外红润鲜嫩。记者拿起一块猪肉在“生鲜灯”和自然光下对比,发现猪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经过“生鲜灯”照射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新鲜。

“使用这种灯已经十多年了,几乎每个肉摊都在用。”猪肉摊主刘师傅说。

“这个灯会让人产生错觉,有些看起来很新鲜的肉,拿回家就变了颜色,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正在市场买菜的夏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市场外一家刚开业不久的“惠诚牛肉”商铺没有使用生鲜灯,“我这店没开多久,一开始几天也用生鲜牛灯,在新闻上看见以后不让用生鲜灯,就换了,省得以后麻烦。” 老板是个年轻人,平常会关注新闻,了解到《办法》的要求,就把灯给换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办法》开展集中宣传,提醒经营户合法、诚信经营。12月1日后,监管部门将按规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上饶日报 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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