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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昌市人社局印发了《江西南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优化南昌留学人员创业园(含红谷滩、高新、经开、小蓝四个园区,以下简称“留创园”)创业环境,为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细则》明确,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入驻留创园的,100平方米以内办公场所3年内免租金,第四、五年按市场价的50%缴纳租金;留学人员被认定为南昌市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5年200平方米以内(含200平方米)免租金待遇。
鼓励入驻企业参加省、市相关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对评为优秀创业项目的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支持;入园的留学人员企业所有行政事业性及服务代理收费由所入驻的留创园负担,纳入留创园管理经费列支。
入驻留创园的留学人员可优先租用县(区、开发区)配套建设的人才公寓,具体按照各县区、开发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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