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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新:“小遛”共享电单车被投诉 涨价前买优惠券不能按原价享优惠也不能退款

“购买了共享电单车的优惠券后,共享电单车忽然涨价,在涨价前购买的优惠卡券却按照新价格执行,这样实际上,优惠券就失去了优惠的意义,这明显是单方面毁约,侵害消费者权益。”2月14日,南昌市民顾先生气愤地向本报投诉小遛共享电单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投诉


(资料图)

共享电单车优惠券用了也不优惠

顾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上下班坐地铁,但地铁站离单位还有“最后一公里”,所以他经常需要用到共享电单车。之前,他一直购买“小遛”共享电单车的“一元券”,每次只要花0.499元(原价1元)就可以骑一次(5分钟内)。

今年1月底时,顾先生购买了10张“1元券”,2月7日他扫码后,发现页面上出现了一个涨价通知,“小遛”共享电单车的起步价变成了2元/10分钟,骑行结束后关锁时,页面提示要支付1元的差价,同样的距离使用了优惠券后顾先生所支付的费用还是多了一元钱。“这样优惠券就失去了优惠的意义了,比其他品牌价高且骑行时间短。”

最让顾先生不能理解的是,明明是涨价之前买的优惠券,理应按原先的收费模式进行收费或是予以退款,但现在他剩下的优惠券却不能退款,“我还有一半的券没有用,只有等过了时效作废了。”顾先生告诉记者。

顾先生还表示,曾致电“小遛”的客服,但没有联系到人工客服,因此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回应

将把问题向总部汇报解决

除了顾先生,还有几名消费者也向记者反映了类似的情况。

在顾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截图上,记者看到,“小遛”共享电单车的起步价变更为2元/10分钟,超出10分钟安装1元/分钟计算。

记者还注意到,“小遛”共享电单车的微信小程序中,仍有标价4.99元的10张“1元券”等多种优惠券在出售。并且在微信小程序的“购买须知”中并没有标注购卡后骑行费用上涨时所购买的优惠券如何执行的条款。

记者也多次致电“小遛”共享电单车的官方客服电话,但电话接通后一直表示客服全忙,随后转入语音按键提示。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地区负责人郑犇犇,他告诉记者,这次调价主要是针对南昌地区,也是向其他同行看齐。但对于涨价后,之前办理的优惠卡券失去“优惠”的意义,他表示有考虑不周之处,会把此事向总部汇报,退款或是制定其他解决办法,需等待总部的答复。

律师

擅自变服务合同涉嫌侵权

那么,“小遛”共享电单车的行为是否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呢?记者对此咨询了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高正蔚律师。

高律师表示,“小遛”共享电单车公司的行为确实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他说,购买共享电单车优惠套餐的时候,要勾选协议,顾客买了券或办了卡就形成了一种价格约定的合同,应当遵照协议的约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小遛”共享电单车作为合同格式主体一方,擅自变更了合同内容,是一种违约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消费者在涨价之前购买的优惠卡券仍按照原价格享受优惠,等卡券用完或到期后,再购买卡券按新的价格执行。像顾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款或赔偿损失。

关键词: 优惠卡券 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Rex_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