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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南昌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群众转学工作的便利。其中明确,义务教育民办校学生可申请转入公办学校。
根据《通知》,南昌市符合条件的转学办理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家长在2023年1月5日至1月9日间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http://jyfw.nceduc.cn/)(1月9日17:00关闭受理),按规定按程序提交申请。各有关学校将在1月10日至1月15日,县区教育部门将在1月16日至2月1日予以核办。《通知》明确,南昌市主城区内公办学校不得相互转学,各县县城内公办学校不得相互转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希望转出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为南昌市户籍,且学生现在外地就读,需要转回南昌就读的;学生父母来昌务工,且学生现在外地(或南昌下属乡村)就读,需要跟随父母来南昌就读的。
记者了解到,南昌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同时,转学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1~4年级、7~9年级一律控制为标准班额)、其它年级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值得注意的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起,暂停审批转入学生,有入学需求的,由属地教育部门引导其转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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