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南京栖霞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同意将南京栖霞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命名为“江苏省南京栖霞山旅游度假区”。
根据《批复》,江苏省南京栖霞山旅游度假区规划总面积8.1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林江东路—官窑山北路—林江南路,南至312国道、栖霞山国家级生态红线边界,西至红枫街—广厅路—九乡河路一线,北至长江(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批复》要求,江苏省南京栖霞山旅游度假区的建设要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管控要求,不得安排与旅游度假无关的功能,其中0.84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用地手续。要科学编制旅游度假区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协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强化文旅融合,着力丰富休闲度假产品,加快提升住宿设施品质,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成为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我省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为高质量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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